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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练车过户或报废有关事项的通知 | |
作者:驾管科 文章来源:漳州市交警支队 点击数5813 更新时间:2012-7-13 12:30:1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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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练所: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严格驾培和驾考工作流程,规范教练车过户转籍和报废,保护驾训学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学员能按规定完成考试,经支队研究决定从7月15日起,凡属本市驾校教练车申请过户或报废的,需事先报驾管科审核(该车批班的学员全部考试合格),签署意见后方予办理。
特此通知
支队车管所
2012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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