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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准驾车型及代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公安部  点击数4678  更新时间:2007-1-8 22:22:16  文章录入:superman  责任编辑:superman

附件1

准驾车型及代号

准驾车型

代号

准驾的车辆

准予驾驶的其他

准驾车型

大型客车

A1

大型载客汽车

A3、B1、B2、C1、C2、C3、C4、M

牵引车

A2

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

B1、B2、C1、C2、C3、C4、M

城市公交车

A3

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

中型客车

B1

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M

大型货车

B2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

小型汽车

C1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

C2、C3、C4

小型自动挡汽车

C2

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C3

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

C4

三轮汽车

C4

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

普通三轮摩托车

D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

E、F

普通二轮摩托车

E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

F

轻便摩托车

F

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

轮式自行机械车

M

轮式自行机械车

无轨电车

N

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

P

有轨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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