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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记满12分学习报名受理地点的通知 | |
作者:驾管科 文章来源:漳州市交警支队 点击数2817 更新时间:2013-6-21 17:01:1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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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驾驶人:
为更好落实便民举措,方便记满12分驾驶人参加学习,经研究,从6月24日起,满12分学习驾驶人凭《公安交通管理违法行为记分考试通知书》即可到支队长泰考试场办证大厅报名受理学习,报名时间从原来的每月5日、15日、24日,调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
请携带《公安交通管理违法行为记分考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到支队长泰考试场报名。
支队驾考中心
2013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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