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严格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 |
作者:驾管科 文章来源:漳州市交警支队 点击数3614 更新时间:2013-6-21 18:30:1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各教练所:
近期,个别学员在参加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未进行身份证认定即参加考试,或者按项目顺序在倒车入库、侧方停车等项目时,已被电脑系统判定为不合格,但该学员没有按规定要求将车开回发车点,而是将车辆开往后续项目进行体验测试。这两种情况,不仅影响到其他学员的正常考试,也占用考试车辆的安排使用,拖延其他学员的考试时间,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场秩序。
为此,支队特别强调要求:从即日起,学员在参加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时,须先进行身份证认证方准参加考试;考试时,应按照场内设置项目顺序依次进行考试,前一项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项目的考试。若已被电脑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的,须立即将车辆开回发车点,不允许再驶往后续项目进行体验测试。支队已在监控中心进行系统设置,若发现有违反者,将对该学员的考试成绩判定为不合格,同时,对该学员所在的教练车、教练员给予停止批班一个月的处罚;该教练车、教练员第二次出现此类情况,将列入“黑名单”给予停止批班六个月的处理。
请各教练所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教练员和学员。
驾考中心
2013年6月21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