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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单的通知 | |
作者:驾管科 文章来源:漳州市交警支队 点击数6296 更新时间:2013-7-8 19:00:5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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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练所:
按照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第123号令的规定要求,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单式样已进行修改。现已对批班系统进行升级,请各教练所自行登录“漳州驾培信息网”自行下载升级套打。今后学员每参加一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包括补考)均需打印一张成绩单,以便考试成绩的填写。
要求:从7月9日起参加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学员须使用新版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单,否则不予考试。在送达制证档案时须将合格包括之前不合格的成绩单一并归档。
驾考中心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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