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科目二桩考、场地合并考试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211 更新时间:2009-4-10 16:11:02 文章录入:superman 责任编辑:superman | |
|
|
通 知 为了缩短考试流程,方便学员安排考试时间,从4-20号起科目二桩考、场考将合并到同一天考试。约考在4-17日约考桩考的学员可凭桩考合格的成绩单在4-18号直接参加场考,不再另约。4-20日后凡当天桩考合格者可凭桩考合格的成绩单参加场考;桩考不合格者需重新约考科目二;桩考合格、场考不合格者则到支队约考机上进行科目二场考补考的约考(每天人数暂定为20个,包括大小车)。 2009年4月10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