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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小型汽车科目一考试下放长泰车管所的通知
作者:考试中心  文章来源:漳州市交警支队  点击数3826  更新时间:2017-4-20 17:31:4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各驾培机构;

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交警网传〔2014〕80号)的有关工作要求,长泰县车管所的科目一考场经重新施工建设和设施设备完善,已通过验收。经报省厅交警总队批准,决定自2017年5月2起,开始承担本辖区驾培机构(见附件)小型汽车(C1、C2)学员科目一考试工作。

请长泰辖区内的驾培机构,从2017年5月2日起,按本县交警大队明确的考试计划,自行约考、交费和组织学员进行考试。有何疑问,请联系本县交警大队驾管部门。

具体要求:

1、本通知发布之日,长泰的驾培机构应立即通知所属学员停止通过互联网自助预约支队长泰考场的科目一考试。

2、已交费、仍未预约考试(包含不及格,须补考的)的学员,2017年5月2起,一律预约在本县交警大队科目一考场参加考试,若错误预约在支队长泰科目一考试场的,将无法考试。

附件:长泰驾培机构名单

1、长泰宏泰汽车驾驶员教练所有限公司

2、长泰铭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3、长泰鑫泰汽车驾驶员教练所

驾考中心

2017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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