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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办理教练车转出业务及调整转移遗留学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 |
作者:漳州驾考… 文章来源:公安公众服务网 点击数3898 更新时间:2019-1-10 16:00:1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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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驾培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放管服”改革,推进我市驾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保障学员切身利益不受侵犯,经研究,现就办理教练车转出业务及其遗留学员调整转移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教练车办理转出业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教练车可正常办理转出业务。对于因教练员本人申请不再从事驾驶教学工作或教练员与驾培机构合同期满且不再续签合同等原因,需将教练车申请转为私家车的,在处理好学员调整转移等遗留工作后,可以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车辆办理转出时,须由驾培机构及教练员本人出具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并附上在该教练车上未完成培训学员的转移清单及转移车辆牌号,报驾考中心批准、备案。 2、转出一经核准后,原车教练员及教练车备案的各项信息资料将从有关系统平台内删除。 二、调整转移遗留学员有关要求 1.遗留的学员须由一同申请的驾培机构妥善做好调整转移工作,由驾培机构安排本驾校其它具有培训资质的教练车办理调整转移相关手续(不得跨驾校调整转移学员)。 2.各驾培机构应保证调整转移的学员在无附加任何条件的情况下继续接受驾驶培训考试,切实保障学员的基本权益。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年1月9日
抄送:市运管局、漳州市驾培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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