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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教练车转出或报废及其调整遗留学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 |||||
作者:驾管科 文章来源:漳州市交警支队 点击数:7648 更新时间:2013-12-16 | |||||
各驾培机构:
日前,经对各驾培机构的调查摸底,支队研究确定,拟对将转出或报废的教练车及其车上已完成科目一但未完科目二、三考试的学员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2月18日前,各驾培机构对拟转出或报废的教练车及其该车遗留学员,按一车一表的形式,填报《教练车转出、报废和学员调整登记表》(见附件一)。
二、12月19起,各驾培机构可凭加盖公章的《教练车申请过户转籍或报废审核表》和《教练车转出、报废和学员调整登记表》,到支队驾考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三、各驾培机构凭驾考中心签批的《教练车申请过户转籍或报废审核表》到车管部门办理教练车转出或报废业务后,持相关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和《教练车信息变更表》到驾考中心办理遗留学员调整教练车事宜。
四、要求:为避免混乱和投机取巧,只允许无核准证的教练车进行转出。教练车转出或报废教练车上遗留学员调整到别的教练车,须整车学员一并调整(限本驾校学员),不允许调整到多部车辆。
驾考中心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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