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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员成绩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 |||||
作者:考试中心 文章来源:漳州市交警支队 点击数:3802 更新时间:2014-6-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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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驾培机构: 学员成绩单是学员申领驾驶证时参加考试的重要档案材料,记录学员各科目的考试情况。按照部令规定,学员科目考试结束后,驾考中心均会在当日予以出具成绩单。但近段时间以来,因驾培机构对学员成绩单保管不善,导致成绩单丢失的情况时有发生。而成绩单重新补打印需民警核对信息并经过审核,不仅增加了不少工作量,关键是极易造成差错。因此,为进一步做好学员成绩单的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驾培机构工作人员或学员拿到成绩单后,要及时核对成绩单上的信息及照片,如有疑问,请于当天提出。 二、要认真落实“双签名”规定,驾培机构工作人员除了要核对考官民警签名外,还要督促学员及时在成绩单上签名,妥善保管好成绩单。 三、如因成绩单保管不善重新补单,驾考中心将按照驾培机构考评办法,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该教练车停止一个月绑定学员处罚,第三次及以上给予停止两个月绑定学员处罚。 本通知自7月1日起施行,请各驾培机构引起重视,将通知内容及时传达给相关工作人员和每个教练员、学员,加强对成绩单的管理。
驾考中心 2014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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