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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升级调整考试费收费系统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 |||||
作者:考试中心 文章来源:漳州市交警支队 点击数:4365 更新时间:2014-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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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驾培机构: 为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从8月1日起,支队对考试费收费系统进行升级调整,经一个月试运行正常,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新受理学员的收费记录将与业务流水号绑定,收费发票抬头增加业务流水号签注。 2、今后学员(含8月1日前受理的学员)业务退办后再重新受理,业务流水号发生变化,需重新缴费。 3、学员在业务受理之后,必须按科目顺序依次缴交考试费,才能预约科目考试(即流程为:业务受理→交科目一考试费→及格后交科目二考试费→及格后交科目三考试费)。 4、此次考试费收费系统的升级调整,是为适应公安部123号部令实施而进行的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电脑系统升级。由于之前考试预约系统设计缺漏,导致一些学员因考试五次不及格等原因申请退办、再重新申领驾证受理以及申请考试时,系统无法确认其是否交费,即予审核通过。为此,支队驾考中心将8月28日前此类情况的学员进行核查检索,共检索出94名学员(见附件名单)。请各驾培机构将名单中学员重新受理缴交考试费(含补考费)的发票,于9月19日前报支队驾考中心核对,若无交纳考试费的,须及时补交(具体数额依核定)。 请各驾培训机构转告到每一位教练员和学员。
驾考中心 2014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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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superm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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