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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
作者:驾管科 文章来源:漳州市交警支队 点击数:3933 更新时间:2012-1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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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练所:
近期,为适应实际道路驾驶(科目三)考试路线,有相当数量的教练员带着学员到长泰县考试道路进行练车,有些教练甚至违反规定,在非规定的教练道路进行练车,严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秩序,也存在事故隐患,群众反映为强烈。
经与长泰县政府协商,支队强调要求:各教练队(包括长泰县域内驾校)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要到驾校练习场地以外的闲置空地等进行科目二倒桩练车;实际道路驾驶训练要严格按省厅交警总队批准的练习道路进行练车,尤其是在支队考试场的在的长泰县,只能在1、长泰考试场内→国泰路→人和路→长泰县工会大楼路段。2、长泰考试场内→国泰路→景观大道→力坑新村路段两条道路进行实际道路驾驶训练。违反规定,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教练员进行罚款和扣分处罚。若多次违反,支队将对该教练车予以停止批班处理。
请各教练所及时通知到每个教练员、学员。
支队驾管科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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