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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行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合格率排名及其相关奖惩的通知 | |||||
作者:驾管科 文章来源:漳州市交警支队 点击数:4354 更新时间:2013-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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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练所:
2012年,我支队推行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合格率排名给予前15名奖励考试提前名额的举措,对促进驾校教学相长,提高培训质量,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今年来,从驾考新规实施后的情况看,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合格率已稳步提升。为此,为鼓励各驾驶培训学校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合格率进一步提升。支队决定:从5月份起,恢复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合格率的每月排名并对前15名予以奖励考试提前名额的做法,同时,对排名在末3位的驾校予以相应处罚。具体方法如下:
一、 统计时间为每月16日至下个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二、对排名前15名的驾校予以奖励。要求当月考试人数须大于30人且合格率在50%以上,当月考试人数低于30人的不参与排名。
三、科目二提前考试奖励名额为:第一名30人,第二名28人,第三名26人,以下每差一个名次少2人,依此类推,第十五名为2人。排名靠前的驾校可优先约考。
四、对排名在倒数最后三名的驾校实行相应的处罚。具体为:①对该后三名的驾校,当月有学员参加考试的3辆相关的教练车(不足3辆的按实呈报),给予停止批班一个月的处罚。驾校应于排名公布后2天内将3辆教练车的车牌号呈报驾考中心。同时,对该驾校给予一个月停止办理教练车、教练员呈报审批登录业务的处理。
②对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三名的驾校,第二个月有学员参加考试的6辆相关的教练车(不足6辆的按实呈报),给予停止批班一个月的处罚。驾校同样应于排名公布后2天内将6辆教练车的车牌号呈报驾考中心。同时,对该驾校给予两个月停止办理教练车、教练员呈报审批登录业务的处理。
五、该奖惩办法今后将根据实施情况酌情予以调整。
驾考中心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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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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