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漳州驾培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考场信息 >> 文章正文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告知的公告          【字体: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告知的公告
作者:漳州驾考…    文章来源:公安公众服务网    点击数:1736    更新时间:2020-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我支队拟对下列1名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序号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准驾车型交通违法时间交通违法地点
1张信用3506211959****4019E2020.1.26官九线97公里800米

以上机动车驾驶人对公安机关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申辩的,应在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本支队提出;如果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后的三日内向本支队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 2月10日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关于公布2022年2月份互联网预
    关于公布2022年2月份漳州市公
    关于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
    漳州市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公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
    关于公布2021年9月份漳州市公
    漳州市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公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