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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教练车和教练员申报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 |||||
作者:驾管科 文章来源:漳州市交警支队 点击数:5793 更新时间:2012-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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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练所: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严格规范驾培和驾考工作流程,特对教练车和教练员申报审批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由于新增教练车和教练员需上报总队备案,从6月份起,请各教练所将需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报驾管科签批(原规定每周二、四,现时间不限),手续照旧,各教练所每月只允许统一报送一次。
二、近期出现不少教练员与任教教练所因申请转出或认证车辆等矛盾纠纷,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对上述原因,教练员与原任教单位有批班或转出异议的,教练员本人向我科提出书面申请的,我科将冻结该教练员原所配套的教练车批班,直至该教练车全部学员考试合格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支队驾管科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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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支队驾管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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