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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练车报废和转出有关事项的通知 | |||||
作者:驾管科 文章来源:漳州市交警支队 点击数:8355 更新时间:2012-5-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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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练所:
近期发现多个教练所在学员三个科目未考完的情况下,将教练车报废或二手交易转移过户,导致所属学员在考试合格后不能录入成绩或制证。
为此,支队强调要求:即日起,教练车临近报废的六个月内不得批班;教练车要交易转移过户的,必须在该车学员三个科目全部考试完毕后方可转出。有违反规定的,导致学员考试合格后无法录入成绩或制证的,其后果由各教练所承担,支队还将按考评方法给予严厉处罚。
特此通知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
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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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支队驾管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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